西安美术学院家属区蔬菜超市招租项目
为了方便我院教职工生活,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经后勤处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租我院家属区(雁塔校区)蔬菜超市经营权,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承包费用:5000元/年
2、项目概况:蔬菜超市位于我院雁塔校区七、八号家属楼西侧,面积约70m2,水电设施完备。
3、质保金:1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经营范围
可经营蔬菜、水果、主副食品、粮油、调味品、生鲜等,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食物加工和烹煮。
四、承包期限
承包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1+1+1模式。
五、经营管理要求
1.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2.经营者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勤处可予以协助。
3.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服从学校管理, 随时接受上级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学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要求承包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给予50 - 10000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终止合同。
4.发现出售商品有质量问题,如腐败变质、微生物污染、产品过期、农残超标、违规添加剂、过度防腐剂、伪劣食品、不合格包装物等,学校有权给予警告和处罚;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及承担连带责任。如多次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承包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退回承包金余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自负。
6.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师生健康的商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建立台账,做好归类备查。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在蔬菜超市内设置炊具进行餐食加工。
7.遵守学院正常的作息时间,不得在超市进行打牌、聚会等与经营无关、影响他人的活动。
8.蔬菜超市经营从业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等。
9.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10.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包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11.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经营者承担,价格按同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月及时与学校结清。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12.实行安全责任制,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聘请的员工的安全由承包者负全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承包者自负全部责任。
13.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竞争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
六、中标条件
1.须保证履约期内蔬菜超市售卖商品价格低于等于市场同类同质商品价格的95%,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在履约过程中完全接受和服从招租人进行的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的监督指导,确保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执行。承诺履约期内完全遵守招租人相关规定,服从招租人监管,接受相关惩处。
3.承包人必须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稳定,可靠的供货渠道。履约期内销售所有产品均须为安全商品,产品可溯源。承包者须为产品安全负责。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审内容 | 权值(%) | 评标因素 |
承包费用得分 (15分) | 15 | 承包费用5000元/年,满足计15分,不满足计0分。 |
商品价格得分 (20分) | 20 | 投标人根据学校北门菜市场蔬菜水果和主副食价格报价,报价内容为对比其市场价格,商户按能下降的最大幅度(按百分率)报价。投标人的商品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品价格得分=(投标价格下浮率/最大下浮率)×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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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经营管理方案 (24分) | 18 | 包含从业人员素质(健康证和从业经验),经营管理方案和应急方案。 |
6 | 投标人承诺履约期内销售所有产品均为安全商品,产品可溯源,承包者为产品安全负责。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内容符合采购需求,得6分,否则不得分。 |
技术响应 (20分) | 20 | 投标人针对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每有一条不响应(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供货渠道 (15分) | 15 | 投标人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固定的供货渠道,且渠道正规、声誉良好得10.1-15分;投标人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较固定的供货渠道,且渠道较正规、声誉较良好得5.1-10分;投标人无固定供货渠道,或渠道声誉一般3.1-5分。 |
业绩 (6分) | 6 | 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证明材料以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经营场地照片为准,最多得6分。 |
七、报名提交投标材料时间
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4日
地点:雁塔校区后勤保障处伙食科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13572011705